同性配偶不獲福利入境主任上訴終院 上訴方指不會影響傳統婚姻觀念

法庭

發布時間: 2019/05/07 14:20

最後更新: 2019/05/0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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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主任梁鎮罡(右)今與其伴侶十指緊扣到終審法院旁聽。(林宇翔攝)

入境處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早前就與同性伴侶不獲批配偶福利及不獲准合併報稅而提出司法覆核,案件經上訴後政府一方被裁定勝訴,梁早前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今(7日)開審。

代表梁鎮罡的英國御用大律師Karon Monaghan今陳詞時指,案中受爭議的配偶福利及合併報稅權利與維護傳統婚姻觀念並無合理關聯,即予以同性伴侶同樣的福利及權利,並不會剝削傳統婚姻觀念。

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現時配偶福利的門檻是符合邏輯,因為香港的法例下只認可異性婚姻。Monaghan回應指,異性伴侶可選擇結婚與否,但同性伴侶卻不能在港合法結婚,因此兩者不能相提並論。至於行政便利方面,Monaghan指出在海外結婚或結合的同性伴侶可輕易提供證書,有關論點已在QT一案中獲終院認同。

Monaghan又指,剝奪同性伴侶的福利並不能達致保護傳統婚姻觀念的目的。非常任法官鄧國楨提問指,配偶福利又是否對單身人士構成歧視?Monaghan回應指,配偶福利和合併報稅權利的確是為了推廣和維護傳統婚姻,而提倡成年人之間穩定長遠關係亦對整體社會利益有好處,但政府一方需指出合理理據說明,為何要將同性的穩定長遠關係排除在外。

代表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務局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回應指,賦予同性伴侶與異性已婚伴侶同樣的福利,將會淡化香港法例所承認的婚姻制度,而本案與QT案亦不盡相同,因為本案所牽涉的只是財務上的福利,並沒有直接影響上訴人的家庭或私人生活,上訴人仍然可與其伴侶共同生活,只是用以計算稅額的方程式不一樣,而面對這種層次的權利,政府一方應享有較大的酌情權處理。

常任法官李義質疑政府一方指,賦予同性伴侶與異性已婚伴侶同樣的福利,並不會剝削到異性伴侶的權力,「究竟容許同性戀者看牙醫會如何削弱到傳統婚姻觀念?」彭回應指,此舉是將一段原本在香港法例中無效的關係,視之為婚姻。案件下午續審。

終院法官聽取各方陳詞後押後頒布判決。梁鎮罡與丈夫於庭外坦言,平權之路很漫長,而他們並非要求特權,只是希望得到公平對待。